通过商会向灾区捐赠可免税 时间:2008/5/16 10:06:55 自治区地税局规定,企业与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,捐赠一定数额的公益救济性善款,将享受一定的免税优惠政策。
根据税法规定,企业或个人的捐赠必须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、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它非营利公益性组织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,才允许税前扣除。
广西湖北商会是依法在民政厅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民间社团,因此,企业或个人通过湖北商会向灾区捐赠是能够依法享受免税的政策的,请广大会员们积极踊跃通过商会向四川地震灾区灾民捐献善款。 |